文件|联合国安理会决议:索马里局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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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58(2017)号决议
安全理事会2017年6月14日第7968次会议通过
安全理事会,
回顾其以往关于索马里局势的各项决议和主席声明,
重申尊重索马里主权、领土完整、政治独立和统一,
强烈谴责恐怖主义团体青年党最近发动的袭击,表示严重关切青年党的持续威胁,重申安理会决心支持作出努力,包括根据国际人权法、国际难民法和国际人道主义法等适用国际法,采用全面的办法减少青年党在索马里造成的威胁,
向非洲联盟驻索马里特派团(非索特派团)和索马里安全部队在打击青年党的斗争中的勇敢精神和牺牲致敬,赞扬非索特派团和索马里安全部队提供安全保障,使2016/7年选举进程得以在索马里各地进行,认识到非索特派团提供的安全保障在现阶段仍然至关重要,
赞扬联合国索马里援助团(联索援助团)在支持索马里的和平与和解、解决冲突、国家组建工作、选举进程以及促进和保护人权及遵守国际人道主义法方面发挥的作用,
表示全力支持秘书长特别代表兼联索援助团团长迈克尔·基廷及非洲联盟委员会主席索马里问题特别代表兼非索特派团团长弗朗西斯科·卡埃塔诺·若泽·马德拉,
欢迎索马里选举进程于2月8日结束并选举穆罕默德·阿卜杜拉希·穆罕默德·法马约担任总统、任期四年,并欢迎迅速任命政府、增加妇女在议会和政府中的任职人数、提高索马里人民在选举过程中的参与程度和代表性以及和平移交权力,
特别指出在这方面需要保持索马里联邦制度的巩固势头,欢迎索马里联邦政府承诺在2021年举行一人一票的选举,特别指出尽快正式确定联邦成员州地位十分重要,还欢迎索马里联邦政府和联邦成员州承诺与议会密切协商,就未决宪法问题达成协议,
欢迎索马里联邦政府和联邦成员州承诺进行包容性政治对话,以支持和平解决威胁内部和平与安全的争端,包括欣见国家和各地区领导人、特别是邦特兰和贾穆杜格领导人最近努力在加勒卡约达成和平解决方案,
着重指出建立一个充分尊重人权和法治的有能力、可问责、可接受和负担得起的安全部门是索马里长期和平的重要组成部分,指出需要加快和优先考虑在改善索马里安全需求方面取得进展,
欢迎国家安全委员会2017年5月8日核可索马里国家安全架构协议,
欢迎索马里联邦政府承诺结合具体情况逐步将安全保障职责从非索特派团移交到索马里安全部队,其中包括与非索特派团开展联合行动,以成为索马里的首要安全提供方,
欢迎索马里联邦政府和国际社会承诺在索马里采取全面安全办法,认识到这一办法需要包括非军事办法,以实现索马里人的长期人员安全,
欢迎索马里联邦政府积极参与普遍定期审议进程,鼓励充分执行所有已经接受的建议,谴责索马里境内仍然存在的侵犯践踏人权和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的行为,着重指出必须终止有罪不罚现象、维护人权、追究那些应对侵犯践踏人权和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的罪行负责者的责任,
认识到现在是索马里的关键时刻,欢迎索马里和国际伙伴于2017年5月11日在索马里问题伦敦会议上通过《索马里新伙伴关系》和《安全契约》,特别指出有效执行和相互问责的重要性,强调联索援助团在支持执行方面的核心作用,
回顾《关于儿童与武装冲突问题的结论》(S/AC.51/2017/2),
表示严重关切索马里由于在持续冲突背景下发生严重干旱而再次面临确实的饥荒风险,欢迎索马里联邦政府应对人道主义危机的措施,鼓励与国际和国内人道主义行为体进一步合作,为包括境内流离失所者在内的人群缓解迫切需求并建立长期复原力,
欢迎捐助方慷慨支助索马里当局和人道主义应急计划,鼓励向人道主义援助工作提供进一步捐款,欢迎联合国努力协调干旱应对措施并支持索马里当局,
联索援助团
1.决定将第2158(2014)号决议第1段规定的联索援助团任务期限延至2018年3月31日;
2.表示注意到秘书长5月5日关于对联合国派驻索马里人员进行战略评估的信(S/2017/404),请联索援助团在国家和地区两级执行任务,包括根据联合国安全要求并在安全形势允许的情况下,进一步加强和维持在所有联邦成员州的派驻人员,以便就政治进程、和解、建设和平、国家政权建设和安全部门改革提供战略政策咨询;
3.特别指出联索援助团必须支持政治进程,包括提供联合国斡旋职能以支持索马里联邦政府的和平与和解进程,特别是巩固国家组建、调解、预防和解决冲突方面,并支持宪法审查进程、资源和收入分享、加强索马里机构特别是在反腐败问题上的问责、发展有效的联邦政治制度和联邦司法系统以及支持筹备在2021年举行包容各方、可信和透明的一人一票的选举并协调对索马里的国际选举支助;
4.鼓励联索援助团加强与索马里民间社会各界包括妇女、青年、工商界和宗教领袖在国家和地区两级的互动,帮助确保各种政治进程采纳民间社会的意见;
5.请联索援助团为支持按照《索马里新伙伴关系》和《安全契约》采取全面安全办法提供战略咨询,以支持执行工作;
6.请联索援助团与国际伙伴一起支持索马里联邦政府执行索马里《防止和打击暴力极端主义国家战略和行动计划》,以加强索马里防止和打击恐怖主义的能力;
7.请联索援助团在联合国对非索特派团和索马里安全部门的所有支助中支持全系统执行人权尽职政策;
8.欢迎联索援助团、联索支助办和非索特派团之间建立牢固的关系,着重指出所有实体继续进一步加强这一关系十分重要;
9.请联索援助团继续以综合的方式执行任务,欢迎秘书长努力加强整个联合国系统各自领域的战略整合和决策,包括考虑妇女和青年的作用;
索马里
10.欢迎索马里联邦政府承诺遵循法治,解决正式确定联邦成员州地位、分配权力、分享资源和收入、制定政治制度和联邦司法模式等紧迫问题,还欢迎索马里联邦政府和各联邦成员州承诺密切合作,与议会一起在现有宪法审查工作的基础上解决这些问题,鼓励与民间社会和索马里民众对话,包括让妇女和青年参与其中;
11.强调必须在全国各地实现和解、包括部族之间和部族内部和解,这是采取长期办法实现稳定的基础,敦促索马里联邦政府和各联邦成员州在地方一级、地区一级和国家一级举行和解会谈;
12.欢迎索马里联邦政府承诺在2021年举行一人一票的选举并已提出纲要路线图,包括承诺在2018年底之前制定选举法规定立法框架,强调指出必须遵守这些承诺;
13.重申妇女和青年在预防和解决冲突以及建设和平方面的重要作用,强调指出必须让他们参加所有维护和促进和平与安全的努力,注意到妇女在地区和国家两级政府组织中的人数不足,敦促索马里联邦政府和各联邦成员州继续增加在索马里机构中担任决策职务的妇女人数;
14.欢迎索马里联邦政府和各联邦成员州承诺进行安全部门改革,特别是索马里领导人于2017年4月16日达成具有历史意义的政治协议,商定将地区和联邦部队纳入统一的、能够逐步承担提供安全保障的首要责任的国家安全架构,并迅速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和国家安全办公室;
15.着重指出必须迅速实施国家安全架构,以便作为全面安全办法的一部分,发展由索马里人主导的有能力、负担得起、可接受、可问责且能够为索马里人民提供安全和保护的安全机构及部队,包括军事和文职机构及部队,强调法治至关重要,安全部队遵守适用的国际人道主义法和人权法也至关重要;
16.欢迎索马里启动《防止和打击暴力极端主义国家战略和行动计划》,鼓励为执行该战略及行动计划制定相关的国家法律;
17.欢迎国际伙伴承诺按照索马里问题伦敦会议上通过的《安全契约》提供更多、更有效的支助,包括以更标准化、更协调一致的方式为警察和军事部队提供指导、培训、装备、能力建设支助和薪酬;
18.促请国际伙伴建立商定的协调和执行机制,以协调捐助方对索马里安全部门的支助,请联索援助团继续按照人权尽职政策协助索马里联邦政府协调国际捐助方对索马里安全部门的支助;
19.鼓励索马里联邦政府履行《索马里新伙伴关系》所述承诺,实行健全、透明、可问责的财政管理,包括采取收入调动和反腐败措施,请联索援助团继续为实现这一目标提供支助和战略性政策咨询意见,以便加强索马里新治理安排的正当性和稳定性,提高政府提供服务的能力,吸引投资,帮助推动索马里在与国际金融机构关系正常化和债务减免方面取得进展;
20.鼓励索马里联邦政府充分执行其《人权路线图行动计划》,设立国家人权委员会,并通过有关法律,包括旨在保护人权并调查起诉有侵犯或践踏人权、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以及与冲突有关性暴力及性别暴力罪行者的法律;
21.着重指出索马里境内冲突各方必须尊重国际人道主义法,保护平民,特别是妇女和儿童;
22.再次关切索马里境内难民和流离失所者、包括新近因干旱而流离失所者人数众多,表示严重关切境内流离失所者不断遭到强行驱逐,强调指出任何驱逐都应根据相关的国家和国际框架进行,促请索马里联邦政府和所有相关行为体努力就境内流离失所问题提出具体、持久的解决办法,还促请索马里联邦政府和所有相关行为体在国际社会的支持下努力为难民和境内流离失所者自愿、安全、有尊严和可持续地回返创造有利条件;
23.表示严重关切索马里正在恶化的人道主义危机、再次出现的饥荒风险及其对索马里人民的影响,赞扬联合国人道主义机构、其他人道主义行为体和捐助方努力及早警示可能的饥荒,增加向弱势民众提供的生存援助,谴责滥用或阻碍人道主义援助的行为,再次要求所有各方遵循人道主义原则,允许充分、安全和不受阻碍的通行并为之提供便利,包括为此拆除非法检查站和消除行政障碍,以便及时为索马里各地需要援助的人提供援助,着重指出国际人道主义支助必须有适当的会计制度,鼓励索马里国家灾害管理机构在联合国支持下提高能力,发挥更强有力的协调和领导作用;
24.强烈谴责索马里境内武装冲突中所有侵犯和虐待儿童行为,促请索马里联邦政府全面执行1989年《儿童权利公约》及2012年签署的行动计划,特别指出有必要加强保护儿童的法律及行动框架,包括批准或加入该公约的各项任择议定书;
25.请秘书长定期向安全理事会通报本决议执行情况,包括口头通报最新情况和至少提交三份书面报告,第一份书面报告至迟于2017年9月1日提交,之后每隔120天提交下一份报告;
26.决定继续积极处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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